四事供養

僧團的經濟型態 持金銀戒
 
 
四事供養
佛陀本懷 四事供養
梵語pūjanā,巴利語同,又作供、供施、打供。謂供給資養佛法僧三寶,日常生活所需之四事。四事指衣服、飲食、臥具、醫藥,或指衣服、飲食、湯藥、房舍等。據《盂蘭盆經疏》卷上所載,每年於僧自恣之日,以四事供養佛、法、僧之寶。爾今,四事供養即泛指一切日常基本用品,或修學所需用品之供養。
 
依《雜阿含經》中所云:
斯等善供養 施僧良福田 於僧良福田 佛說得大果  以僧離五蓋 清淨應讚嘆 施彼最上田 少施收大利 是故諸人者 當施僧福田 增得勝妙法 明行定相應 佒此珍寶僧 施主心歡喜 起於三種心 施衣服飲食 離塵垢劎剌 超度諸惡趣 躬自行啟請 自手平等與 自利亦利他 是施獲大利 慈者如是施 淨信心解脫 無罪安樂施 乘智往生彼。
 
如是之故,僧俗相資,結一淨緣,檀越提供日用的物質必需品為禮物供養,而僧伽則以佛法回饋信眾們。其整體的結構,即依止於一種僧伽接受禮物餽贈的經濟生活方式。按照理想的法式聚焦於實際的應用上,這種贈與及回饋,是來自內心,並且完全是自發的生命價值觀。換而言之,及四事供養之福善經濟----檀那波羅蜜,不在於所供養物質的價值,而在於施者與受者,僧俗二者純淨的心。(饋贈式經濟文章下載)
茲引《伊帝目陀伽》中所云已應證之:「比丘阿!在家人對你是非常有助益的,因為他們提供作衣、食、住處和醫藥。而你,比丘們,對在家人也非常有幫助,因為作教導他們佛法,初善、中善、後善。你解說聖道的生活,不論是它的細節或它的本質,完全完美,超世地純淨。以如是的方式,聖道的生活是相互依賴的,目的在渡越洪流,解脫痛苦與逼迫。」
 
緣起正見 正法久住
  少欲知足 受持聖戒
  本苑落實佛陀制戒的本懷,依律行持,正命生活,如佛所教,行佛所行。緣此之故,在  和尚尼鞭辟入裡的指導之下,呈現四事供養之具體方案。俾令僧伽能遠離愦鬧,少欲知足,無有積聚、勤習淨戒。   據《佛說寶雨經》卷8所云:「善男子。諸菩薩成就十法受用三衣。何等為十:
 
一者知足
二者少欲
三者遠離希求
四者無積聚
五者離損失
六者離積聚損失苦惱
七者離憂惱
八者離愁歎
九者無所取
十者勤修習故盡諸有漏
 
善男子!菩薩於下劣衣而得知足,以知足故而能少欲,以少欲故無所希求。不希求故曾無積聚,無所聚故無損失,以不損失故即無苦惱。無苦惱故無有愁歎,無愁歎故亦無所受,無所受故能勤修習盡諸有漏。善男子!是名菩薩成就十法得受用三衣。」又《佛垂般涅盤略說教誡經》卷1中云:「汝等比丘!當知多欲之人,多求利故,苦惱亦多;少欲之人,無求無欲,則無此患。直爾少欲,尚宜修習,何沉少欲能生諸功德?」亦云:「持淨戒者,不得販賣貿易,安置田宅,蓄養人民、奴婢、畜生。一切種植,及諸財寶,皆當遠離,如避火坑。」後云:「當自端心,正念求度。不得包藏瑕疵,顯異惑眾,於四供養,知量知足,趣得供事,不應蓄積。此則略說持戒之相。」
 
制斷蓄錢 善淨心器
  《四分律》卷8云:「沙門釋子不得捉持金銀若錢,沙門釋子捨離珍寶珠瓔,不著飾好,汝今當知。若應捉金銀若錢,不離珠瓔珍寶,亦應受五欲。若受五欲,非沙門釋子法。大臣,汝今當知。若見沙門釋子,以我為師,而捉金銀若錢珍寶,則決定知非沙門釋子法。」依律文中,佛陀明示,若金錢被允許,則五欲之樂亦被允許,是故「比丘絕無可能被允許,接受或尋求金、銀與錢。」據《行事鈔資持記》卷2中所載:「沙門有四大患:飲酒。婬欲。持金銀。邪命。能令沙門不明不淨,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。」又云:「錢寶是八穢之一,制意中:一行濁招譏。二因交致諍。三增貪障道。制戒防約,滅惡生善故也。」以是因緣,佛陀制斷蓄錢,俾令僧寶莊嚴,僧伽行淨,心佛一如。而《戒本疏行宗記》中云:「夫出家為道,世財非意。俗士高節,顧若遺塵;況復情存出要,義求常習。今輒貪畜,殊壞法儀,即非少欲知足之本。所以如來制戒,不約俗人,唯斯ㄧ戒,對俗而制,欲使息滅貪競,興道相師;若不從法,自陷坑阱,損喪道器,何惡過此。故所以制。」因此,欲令佛法光輝,僧格增上,中興正法,則以實踐一切日常生活之所需,「悉任外緣」----四事供養為當務之急,依律維持正命,一心修道,「不營求、不蓄積」,以弘法利生為正務,荷擔如來家業,以住持正法為出要,樹立清淨之幢相,焉能不策勉而為乎!
 
供僧利益 福慧臻圓
  護持正法    依法修持
  透過對僧伽虔誠、恭敬之如法供養,故爾咸令護持僧伽,洵為安心辦道,長養僧格,少欲知足,遠離俗務,三學增上,成就聖道。不啻護持道場莊嚴清淨,庶幾圓成僧伽弘法化世,迺昌佛光。若非護僧護教,僧俗相資,法法相攝,行布圓融之相續願心,詎可得乎?
 
  圓滿檀那   契理契機
  《金剛經》中云:「是故佛說菩薩心,不應住色布施。」又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中云:「佛告釋提桓因,菩薩摩訶薩布施時,不得與者,不得受者,不得所施物,是人得具足檀那波羅蜜。」此乃「應無所住行於布施。」是則菩薩行施,當如此法,了達三輪體空,清淨行持,歸順正教;是以勝福難量,功不唐捐,德不虛棄,可不然乎!
 
僧寶淨行 現証菩提
就理而言,「僧伽」必須具備四個特質:一樂於修行;二直心修行;三以智慧來修行;四清淨、如法的修行。而依事相,則需將戒法真正落實在日常生活當中。嚴除習氣,去我法二執;以猛切心治姑待心,以殷重心治輕忽心,以深廣心治將就心。由戒行清淨,進而生定、發慧,解行並重,理事俱圓,進趨解脫門。然此緣故需有寂靜蘭若及檀越順緣護持,如斯僧俗和合之互動,相資相成,僧眾方能專心辦道,弘法利生。況且佛陀制出家人不應捉蓄錢寶,於此蓄錢寶戒應確立的戒行為,若有檀越要供養(飲食、衣服、臥具、醫藥等四事資具)金錢,出家人必須拒絕。但是允許簡潔適切地向檀越說明:可以接受清淨的物品(四資具為主)。是故習佛所教,淨行無違;展現正知正念,遮止運作金錢的慣性,遵循佛陀的慈悲開遮,實修行捨。既有助於個人別別解脫,又避免世俗之輕訶譏嫌。
 
傳續慧命 住持正法
金錢貨幣,易長貪心,易與人爭利,故而佛陀特為禁止捉持,自更不許儲蓄。因此澹泊生活之所需,悉由淨信檀越「四事供養」。佛陀曾說:「僧伽,應合掌、恭敬、禮拜及供養。」他是世間的福田,他為世間帶來利益。信眾親近僧伽,修福成慧,如此即能令善法住世。同時僧眾在現實生活中,學習佛陀的教法,善攝法藏。《法華經》云: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第一。」僧伽始克專心辦道,弘法利生,回饋檀越,成就殊勝的法供養。
 
如法如律的僧院自治,僧伽德業之增上,僧伽之順緣護持,實有助於樹立和合安樂清淨之僧團。而法燈相續,薪傳聖教,令未信者信;已信者令增長。以積極入世的社會實踐方式,外弘內護,建立社會倫理,發展僧俗和合互助之法式。俾令扶律育僧,傳衍僧伽之命脈,紹隆佛種,僧團輝映,自他和樂,正法久住。